测评标准少年组:B组(16—18岁)作者: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 发布于:2017-06-30 10:03:30 文字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(一)声乐类:
1. 吐字清楚,气息流畅自然;
2. 音准、节奏准确、发声位置正确;
3. 演唱时具有感情,能够通过歌声准确地表达歌曲内涵;
4. 同伴奏(音频)配合默契、准确;
5. 肢体动作舒展、自然、到位,表情自然、不僵硬;
6.演唱姿态自然,着装大方、得体。
(二)器乐类:
1.在演奏中能准确把握音准和节奏;
2.演奏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,能够较为准确、完整、清晰地表现乐曲主题;
3.演奏乐曲有层次感,完整地表现作品;
4.同伴奏(协奏曲等)的配合默契、准确;
5.弦乐器要求弓法准确无误,具备演奏者自己定弦的技能;
6.管乐器演奏流畅、吐音清楚、气息运用准确;
7.演奏姿态自然、端正;着装大方、得体,具有较好的台风。
(三)语言类(戏剧、曲艺)
1. 吐字清晰、发音准确、必须使用普通话;
2. 能够善于运用语言或肢体语言,表达内心情感;
3. 对作品要有较高的领悟能力,能够做到声情并茂,准确地表现作品的主题,同时注重作品创新;
4. 戏曲类要求发音准确,唱腔要字正腔圆,地方戏曲类表演突出地方特色;
5. 形体要自然、端正,动作要协调;
6.表演时表情较为自然,着装大方、得体。
(四)舞蹈、杂技、模特类:
1.舞蹈、杂技肢体语言丰富多彩,在演出中加入个人创新元素;
2. 基本功扎实、动作舒展到位,表情随伴奏起伏,丰富、到位;
3. 有丰富的表现力,能通过肢体语言,出色完整地表现作品主题;
4. 同伴奏音乐的配合默契、准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