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少儿演员认定考评专家条件:
1.国家二级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;
2.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艺术名家;
3.在专业院校从事教学,并任学术负责人;
4.持有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认定专家考评证。
二、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少儿演员认定考评基本要求:
(一)声乐类:
1. 吐字清楚,气息自然;
2. 音准要好、节奏准确;
3. 有感情,能够通过歌声表达歌曲的内涵;
4. 同伴奏(音频)的配合要默契、准确;
5. 形体动作舒展、自然、到位。
(二)器乐类:
1.在演奏中能准确把握音准和节奏;
2.演奏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,能够比较完整、清晰地表现乐曲主题;
3.演奏乐曲有层次感,力求表现作品的完整性;
4.同伴奏(协奏曲等)的配合要默契、准确;
5.弦乐器要求弓法准确;
6.管乐器的演奏要求流畅、吐音清楚;
7.演奏姿态要自然、端正;着装要大方、得体,具有较好的台风。
(三)语言类(戏剧、曲艺):
1. 吐字清晰、发音准确、必须使用普通话;
2. 能够善于运用语言或肢体语言技巧表达内心情感;
3. 对作品要有较好的领悟能力,能够做到声情并茂,准确地表现作品的主题;
4. 曲艺类要求发音准确,唱腔要字正腔圆,地方曲艺类表演需要突出地方特色;
5. 形体自然、端正,动作协调。
(四)舞蹈、杂技、模特类:
1. 舞蹈、杂技肢体语言要丰富多彩;
2. 基本功要扎实、动作要到位;
3. 有丰富的表现力,能通过肢体语言较完整的表现作品主题;
4. 同伴奏音乐的配合要默契、准确。
[注明:认定考评成绩分:入门级、良好级、优秀级三个等级,成绩良好以上可通过考评颁发少儿演员证书。]
三、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少儿演员认定考评与培训:
1. 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少儿演员认定考评按照考培(考试与培训)分离的原则,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只负责考评不参与培训;
2. 培训可由幼儿园、学校、具有正规资质的培训机构及授权单位组织,开展少儿演员认定培训的单位需在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备案;
3. 培训费由培训单位依据物价局规定和培训师资、培训层次自行确定,山东省演出行业协会不做具体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