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41号)中“到2022年,培育30个以上旅游演艺精品项目”和《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文旅政法发〔2019〕29号)中“编制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”的要求,旅游演艺分会拟开展《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》编制工作。现请各项目主体积极申报,提供《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》项目甄选所需相关资料如下:
一、《全国旅游演艺精品名录》项目信息表(word文档及盖章扫描PDF文件)
四、体现项目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,如带动当地居民就业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、保护环境等
请项目主体于3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:capatpa@126.com(邮件须注明项目名称)。所有资料仅作为本次甄选依据,概不对外,感谢信任与支持!
联系人:
周 源 010-8408 4115
闫露宜 010-6552 6750转8012